现在正是入学季节,为了上一个好的学校,大家斗争的头破血流,最近泰安律师接到这样一个案子,是关于幼儿园老师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纠纷。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学生的家长在给孩子洗澡的时候发现他们身上都有大小不统一的针眼。询问得知这是孩子在学校上学期间中午休息时被老师拿针扎的。家长找到泰安最好的律师丁鹏,咨询了相关的法律问题。
泰安律师给出的建议首先是报警,进行伤情验证,其次对幼儿园以及改名老师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经法院审查,因为伤情没有达到轻伤,所以不追究该老师的刑事责任,但是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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