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中医药报3月19日报道,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作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时提出,今年将推进社会领域立法,制定中医药法等。
中医药立法在两会期间再度受到关注。其实,中医药立法自1983年董建华、程莘农等代表委员提出中医药立法议案以来,历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直关注并积极推动中医药立法。美国第一个中医法于1973年4月20日在内华达州诞生,澳大利亚2012年对中医、中药师进行全国注册管理,成为第一个以立法方式承认中医合法地位的西方国家,加拿大也有很多省已实现中医立法。中医药立法在中国已经迟到了至少30年。
泰安律师:据了解,2014年底《中医药法》的立法工作完成了公开征求意见,国务院法制办等有关部门正在将征求意见汇总,并根据意见进一步对草案修订完善。中医药立法工作终于走到了“最后一公里”。
中医药法如果正式出台,国内传统中药发展将迎来春天
有分析人士指出,如果中医药法2015年顺利出台,将对国内传统中药的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中国是一个中药材原料大国,我们所出口的都是低端的原材料。相反,韩国和日本出口的中成药却占到国际中草药市场价值的九成多。韩国曾经提出了把脱胎于中医药的韩医药向联合国申请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张不得不让国人汗颜。
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三个方面。首先,千百年来中药的制药方法,一直缺乏创新。虽然偶有一些药企在用现代生产技术生产,但大多局限于模仿,缺乏根本性的创新,所以并没有在国内外市场上获得认可。
其次,我国人口基数大,资源消耗大,再加上近年来很多地区掠夺式的开发资源,导致原生态地域大大减少,野生中草药资源越来越稀缺。而人工种植的中药材性能很难赶上野生中药材。这对传统中药的治疗效果,产生了不良影响,对于传统中医药的发展带来了消极影响。
此外,近年来我国的医疗体制已经西医化,卫生立法都是从西医出发的,使中医药发展没有中医健康发展做支撑。中医药法出台后,以上情况将会逐步得到改善。
拟颁布的中医药法第4条规定:“发展中医药应当遵循其自身的规律,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相信随着中医药法的颁布,将有更多的传统中医药从管理制度上也得到进一步明确。
传统中药产业迎来大发展,极草创新树榜样
在新的政策和法律环境下,传统中药产业也将迎来大发展。中药的发展,需要创新。以冬虫夏草行业为例,长期以来冬虫夏草作为传统中药材,大多都是打粉吃、熬汤吃、炖着吃甚至生服。然而这种服用方式除了卫生方面存在问题之外,吸收效率低,青海春天公司运用专利技术,开创性的将冬虫夏草纯粉压制成片,一个小小的物理形态的改变引领了冬虫夏草行业的创新,为传统中医药的发展做出了有益探索。
其实在发展中医药事业方面,历代党和国家领导人和中国政府都提倡保护扶植。1958年,毛泽东批示:“中医药学是个伟大的宝库,应当努力发掘,整理提高。”
习近平总书曾经明确指出,中医药是中华文化伟大复兴先行者。中医药是中华传统文化最尖端最实用的部分,是最普及、最深入民众的中华传统文化。中医药文化振兴了,中华民族就一定复兴。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升任新组建的国家卫计委副主任,被中医药界认为是中医药将迎来振兴发展繁荣的标志之一。他指出:“中医药作为最具特色的中国元素之一,其振兴发展必然是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于文明今年两会期间接受媒体采访谈到他最为关注的问题,其中“中医药立法”和“一带一路”战略他最为关注。
有专家指出,中医药立法除了国内促进中医药发展以外,国外发展步伐已经走在了前列。据了解,包括世界卫生组织在内的国际组织也对中医药等传统医药越来越重视,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从2009年世界卫生组织第62次卫生大会讨论并通过了《传统医学决议》到2011年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通过《西太平洋区域传统医学战略(2011~2020)》,都为中医药更好地走出去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据业内人士介绍,将于2015年公布的新一版全球疾病代码中,将新增传统医药章节,这意味着中医药真正‘登堂入室’,获得国际社会的认可。据不完全统计,中医药已走进全球168个国家,三分之二海外华人、三分之一的当地人在医疗行为中用到中医药。
如果《中医药法》能够顺利颁布实施,将有助于彻底扭转“中医西化”的趋势,建立起独立于西医的中医诊疗体制,中医药发展也将迎来新的春天。